吉林延边州档案馆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2人公告

来源: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1-16 09:41:05

  延边州档案馆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档案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事业)工勤人员2名,其中会计岗位人员1名、档案管理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5、具体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延边州档案馆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00时至11时,下午1:30至16:00时。


  (二)报名地点在州档案馆党总支人事处(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197号六楼611室)。


  (三)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州档案馆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2),报考登记表请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报名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州档案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一科,科目为《通用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通用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参加加试(加试内容待定)。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延边州档案馆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延边州档案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延边州档案馆党总支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关于州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新补充工勤人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意见》(延州编办联发[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考试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招聘政策由延边州档案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3-2868878。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延边州档案馆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延边州档案馆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


  延边州档案馆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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