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洞桥镇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14人公告
来源: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0-01-16 17:21:00
洞桥镇关于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14名,其中包含驾驶专业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品德优秀,政治过硬,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征召身体要求和政治条件,体能考核需符合《宁波市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一
岗位:驾驶专业岗位
人数:1名
岗位要求:从事执勤消防车驾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队员初次入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须持有A1、A2、B2驾驶执照,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从事灭火救援等应急救援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特殊专业岗位人员的招录条件需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的人员经镇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招录。
(二)招聘岗位二
岗位:普通队员
人数:13名
岗位要求:普通队员(战斗员岗位)初次入职年龄应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报名方法:
(一)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地点:洞桥镇政府一楼党政办办公室
(三)时间:2020年1月16日—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①身份证、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报考驾驶专业岗位的还需提供驾驶证;②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填写《洞桥镇专职消防队队员报考登记表》,表格可以洞桥镇政府网站下载或到镇一楼党政办办公室领取;④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五)报名人员报名时同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考及录用办法
(一)笔试。笔试考察报名人员对岗位相关社会问题的分析和思辨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三)考察。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考察由镇组织、纪检等部门牵头开展,自愿放弃考察者,须提交书面申请。
(四)录用。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录用,鉴定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队员工资参照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联系人:鲍琼芳 联系电话:0574-88434094
洞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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