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医务人员招聘44人公告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 部分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务人员到我院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44名,其中临床医师10名,护士20名,检验科工作人员5名,医学影像诊断医师4名,医学影像技师1名,计算机工作人员4名。
三、相关待遇
均为合同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临床医师10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28周岁(含)以下;主治医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2、护士20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护士资格,年龄在28周岁(含)以下;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
3、检验科工作人员5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检验学专业,具备检验师资格证,年龄在 35周岁(含)以下。
4、医学影像诊断医师4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5、医学影像技师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具备技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6、计算机工作人员4名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相关招聘媒体及公众号、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0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楼四楼院务部。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小二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营口市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营口市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