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湖州市中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湖州人才网
2020-01-19 15:39:02
湖州市中医院2020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州市中医院2020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州市中医院始建于1957年,为浙江省最早建立的中医院之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系湖州市惠民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州师院医学院等教学医院。医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中医院”、“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绿色医院”、“全国中医药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核定床位550张,实际开放床位602张。设有26个临床科室和11个医技科室,外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建设专科,中医推拿科为国家“十二五”重点建设专科,治未病中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有中西医结合肿瘤内科、中医腰腿痛专科、妇科等9个省级重点学(专)科。医院将整体搬迁至仁皇山新区,新院占地104亩,核定床位800张。
现有员工745人,其中高级职称140人,中级职称200人,硕博士109人。全国第五批和第六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各1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3名,全国中药护理骨干人才1名,全国基层优秀名中医1名,省级名中医3名,省级医坛新秀1名,市级名老中医、名中医15名。
二、招聘人数、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专业、数量详见附件《湖州市中医院2020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双证),国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人员中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20年2月8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9日至2002年2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8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zszyyrsk@126.com;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湖州市吴兴区所前街2号经协大厦505室组织人事科,邮编:313000。
(二)资格初审
2020年1月19日—2020年2月9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科(湖州市吴兴区所前街2号经协大厦505室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依据面试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
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招聘单位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递补申请,经市卫健委同意后,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博士提供85-120万元购房资金补助,优先给予科研启动经费。
(二)硕士研究生年薪 10-20万元,按科研等级配套资助给予科研经费,来湖工作后,享受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4.湖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hzszyy.com/信息公告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0572-2760066;
市中医院监察室:0572-277082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770822;联系人:曹老师
湖州市中医院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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