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省儿童医院招聘公告(5)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1-20 10:10:43
  江西省儿童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儿童医院创建于1955年6月1日,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职能为一体的全国首批三级甲等、省级综合性儿童医院,是我省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教学基地。医院座落于南昌市阳明路122号,占地面积35200平方米,东接车水马龙八一大道,南临鸟语花香百花洲,西眺江南名楼滕王阁,北枕滔滔不息赣江潮。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实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备注:
 
  1、2020年毕业生应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并在2020年7月前需取得学历学位。
 
  2、工作经历应聘者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1月1日为止。
 
  3、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
 
  4.国(境)外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0年2月3日-7日上午12:00,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网报时每名考生仅限注册1个帐号,报考1个岗位(报错岗位可以撤销重新填报,因考生个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要求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2月4日-7日下午17:00。需携带报名表一份(并签名写好联系方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因资格审查不通过,需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等信息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三)公布被取消的岗位
 
  2020年2月13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须达1:3),已报名成功但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改报,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并于当天到更改后的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2月19-2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
 
  (一)人机对话考试
 
  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上午。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场次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南昌市。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可在报名系统的“报考专业”中查看。
 
  考试成绩查询:2020年3月10日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并及时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二)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对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75分。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证仪表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关注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由我院发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四)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登录报考单位网站查询或直接向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791-868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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