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福州长乐区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32人公告
来源:长乐市人民政府
2020-02-01 14:38:28
关于2020年长乐区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吸纳引进更多的优秀师资人才来航任教,2020年长乐区教育局面向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学科岗位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福建省生源部属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学科岗位及条件要求
招聘学科岗位总计划数及教师资格、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方面的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允许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后将报名表和个人报名材料(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长乐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个人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将纸质材料复印件(正面签注本人姓名、日期)邮寄到长乐区教育局人事科。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
电子材料投递邮箱:clsjyjrsk@163.com
纸质材料投递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245号罗马花园1座2层(邮政编码:350200)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28936296
(二)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审核毕业生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综合方面情况,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1:1及以上予以开考。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由长乐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自主选择学校岗位,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与长乐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
(六)考核与体检
1、就业协议签订人选按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长乐区教育局报到,由长乐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考核。考核主要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规定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八)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截止2020年7月30日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三、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毕业生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
(二)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时发放,补贴不高于实际购房金额)。
(三)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四、其它事项规定
(一)公费师范生聘用人员在长乐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十年(含见习期1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二)本招聘方案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长乐区教育局作出解释。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28936296。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提交材料.docx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0年1月3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