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宁波市杭州湾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公告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2020-02-03 16:16:48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2020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宁波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杭州湾院区)坐落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居于上海、宁波、杭州、苏州等大都市的几何中心,是宁波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门户地区。新区作为宁波前湾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波市推动产业变革、发展“四新”经济的主战场,也是浙江省全面参与大湾区建设、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系新区管委会全额投资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于2018年12月26日正式启用运营,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两家百年老院负责管理和运行。医院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床位1200张,项目投资超14.5亿元。两家合作医院现已分别派驻强大医疗团队入驻各科室,努力将医院建设成为宁波乃至浙东地区高端医疗中心。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届、历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2、招聘对象年龄:历届本科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急诊、儿科、病理科紧缺岗位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3、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5)岗位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国;


  (6)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


  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招聘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2月7日16:3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从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或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二),并将本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还需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上岗合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合同书等材料连同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电子版)一起于规定时间内经报名链接提交。报名链接二维码详见附件三。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同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考务费标准按照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50元/科,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根据医院统一安排开展笔试工作,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和经济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内容)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目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50%和英语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网站、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再次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网站、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3、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六、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网站、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考现阶段进行网络报名,后续流程等待医院具体通知,报名者请保持电话畅通。


  2、联系咨询电话:周老师,0574-58993022。


  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0317。


  八、附件


  1、附件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


  2、附件二:考试报名表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


  200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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