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云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48人公告
来源: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2020-02-04 14:28:01
云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云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共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
招聘人数:法官助理18名,书记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备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一般应在28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结束日),在法院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结束日)。
在法院工作3年以上的年限截止到报名结束日。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详见云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即:
1.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需符合下列其中一个条件: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本科学历以上,具有3年以上的法院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法官助理岗位的,还需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及办公软件的应用,录入要求40字/分钟以上。
2.报考书记员岗位的,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及办公软件的应用,录入要求60字/分钟以上。
3.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满前获得相应毕业证,如试用期满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方可参加报告、考试。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有关规定被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按照省有关司法改革配套政策落实,并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法官助理薪资水平适当高于书记员,同时结合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分类调整)。
2、其他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规定标准执行。
3、试用期2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至取得毕业证之日起次月转正),试用期工资按合同约定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2日9:00至2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云浮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219.131.172.206:8888/yfroes/index/index.action进入)。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的考生应于2020年2月19日9:00至2月21日17:00期间,登录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或拒不提供书面承诺书的,不予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
报名者应充分留意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参加考试时间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交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进入考场。不带证件或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机试和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闭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法律业务知识。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机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正确率。中文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录入两部分,时间约10分钟,正确率需达到70%以上。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同时附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入场。
3.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机试结束后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适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成绩。
4.面试
面试在笔试、机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和机试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机试成绩之和相同的考生按机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合格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结束后由云城区人民法院适时在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如同为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或都不是法律专业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参加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场:(1)登录网站自行打印的《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材料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由招聘机关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法院统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生等情况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体检、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云城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城区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逾期以放弃处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笔试、机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我院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及住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按时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考试,凡迟到、早退、未经许可擅自离开考场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七)云城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ycfy.gov.cn)是本次招聘考试的官方网站,相关考试信息将通过该网站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同时,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6-8983917,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6-8982818。邮箱:ycqzhg@126.com。咨询时间2020年1月22日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云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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