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市麻章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0-02-08 09:57:03
湛江市麻章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湛江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湛民〔2019〕91号)文件精神和麻章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非编制)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一)岗位职责:本次招聘人员主要从事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参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其他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二)招聘人数共5名(主要在镇社会事务办工作)
三、劳动时间和报酬
(一)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的工作制度上班;
(二)劳动报酬待遇每人每年50000元(含五险一金等)
四、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
2.原则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政治思想健康,道德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端正,为人温良友善,无违法违纪行为;
4.爱业敬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5.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过基层民政工作的人员、党员、退役军人、农村干部、年龄3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有犯罪记录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下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4.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应聘的情形。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
(四)考察
由麻章区民政局对进入考察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增补。
(五)体检
经考察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认可和执行,体检费自负,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增补。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由第三方机构与其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可协商是否续聘事宜。被聘用人员实施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主体和程序
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招聘,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我局安排。具体程序以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麻章区人民政府网站官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0年2月11日至13日,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者自行在麻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麻章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妥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电子邮箱:mzqmzj@126.com。此方式为本次招聘唯一有效应聘方式,其他方式均为无效应聘。
3.按照规定方式发送报名邮件成功后,如收到报名信息回复邮件即为报名成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通知。
4.因同一时间群发报名成功回复邮件可能会被识别为垃圾邮件,请大家关注邮箱中的垃圾邮件。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麻章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书(扫描件,仅提供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
3.应聘者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户口簿(户主和本人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麻章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大家及时关注。欢迎踊跃报名,若有疑问,可通过邮件电话联系我们。
电子邮箱:mzqmzj@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759-2733090)
联系时间:工作日(8:45-11:45,14:30-17:30),高峰期间,电话线路繁忙,请错峰拨打。
湛江市麻章区民政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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