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招聘城市协管员30人公告

来源:金口河新闻网 2020-02-17 14:51:07
  乐山市金口河区关于招聘城市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市协管员30名(其中:男24名、女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年龄:女18至35周岁, 男18至40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其它不良行为,且不宜从事城市协管员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4万元/人/年包干使用(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
 
  2.报名地点:金口河区社保服务中心
 
  3.联系人(电话):冯露梅0833-2717635;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乐山市金口河区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2张。
 
  (3)提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报名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组织资格审核、体检及签定劳动合同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用人要求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与体检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事项
 
  对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4日
 

  附件:1.乐山市金口河区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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