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招聘采砂执法大队队长2人通知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2020-02-20 08:38:44

  关于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招聘采砂执法大队队长的通知


  为持续加强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根据工作需要,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招聘2名采砂执法大队队长(副科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科级干部聘任管理办法(修订)》(淮管政﹝2019﹞13号)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长期在野外一线艰苦条件下工作;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须任局直单位中层干部满3年并在专技岗或科员岗工作3年以上(没有内设机构的局直单位不受中层干部任职时间限制);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原则性、廉洁自律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


  二、招聘方式


  采砂执法大队队长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两个法规。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应聘人员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按照4:6权重加权计算;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省淮河局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后报局党委研究。


  四、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局党委研究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


  五、福利待遇


  1、聘任期间按副科级干部管理;


  2、行政关系仍隶属于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发放途径不变,由原单位发放。


  六、时间和地点


  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采砂执法大队队长报名表》,由局直各单位审核同意、收集汇总后于2月28日前以电子版扫描件方式报送至局组织人事科;笔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实施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局组织人事科、水政水资源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18355434603(人事科)


  13956383388(水政科)


  监督电话:0552-3918007(监察室)


  附件:(定稿)公开招聘采砂执法大队队长报名表.doc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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