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巴中巴州区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巴市组电明字〔2020〕2号)要求,现将巴州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计划面向巴州区内在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2017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巴州区内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9日至25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组织股(原西华宾馆三楼)。
3.报名手续: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4.资格审查和公示:2020年2月26日至3月11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5.确定考察人选:2020年3月12日至3月13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2020年3月14日至3月23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同时审查个人档案。考察合格人员在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巴州区委组织部组织股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察情况、岗位需求、所学专业及本人意愿确定拟聘单位和岗位,并在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公示结束后,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和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转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聘用
2020年5月7日至5月22日,经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拟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张贴公布。组织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并培训上岗。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取消考核转聘资格。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区(县)和本区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八、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7-5222476。
附件1.《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