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蒸湘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无缺陷。退伍军人、军警院校毕业和具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吸毒、赌博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有违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和表现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奖金以及工会福利等,并缴纳“五险”,提供早、中餐。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应聘者提交有关信息需真实有效。所填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解聘。报名地点: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734-8687703、8687710。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和体貌身高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3、政审。审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4、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合同签订。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