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2020-02-26 10:38:19
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简介
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是按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规划建设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养生等为一体的政府公立中医医院,医院位于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临翔区城中心。
医院规划床位1,000张
建设用地130亩
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
按照中医药和佤族元素风格建设
体现康养、水体、运动、休闲等功能
同时,在临沧市临翔区城市中心区域设立临沧市中医医院分院
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按照引进时的资格条件,以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补贴和住房保障。
(一)编制。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二)奖励补贴
1. 具有在三级甲等医院 3 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130 万元(税前)。
2. 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100 万元(税前)。
3. 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人员给予奖励70 万元(税前)。
4. 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人员给予奖励60 万元(税前)。
5. 具有 3 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50 万元(税前)。
6. 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40 万元(税前)。
7. 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规培合格证人员给予奖励15 万元(税前)。
8. 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给予奖励6 万元(税前)。
(三)住房保障政策。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住房保障。
引进岗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符合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执业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引进人员原则上为市外就业的人员和市内外未就业的人员,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医学类专业研究生及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原则在50岁以下;
2.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在40岁以下;
3.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规培合格证人员,年龄原则在35岁以下。
4.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年龄原则在30岁以下,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参加住培的。
5.学科团队成员组成要求有1名学科带头人和至少2名学科团队核心成员组成。学科带头人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备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核心成员要求主治医师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备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持有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质、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近期白底免冠电子版的彩色照片;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所工作单位的聘书、录用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等,并制作成简历发送至邮箱lcszyyrsk@126.com。
2.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持有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质、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电子版的彩色照片;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所工作单位的聘书、录用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等。现场报名地址为: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56号)。
3.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核发学历证和学位证、规培证时间前应聘的,可提供推荐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4.报名者现场填写《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5.报名联系方式:余老师 电话:13988330766;
吴老师 电话:19869487408;座机:0883-3064938。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招聘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弊、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六)签订协议。以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沧市中医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
(七)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书面向市卫健委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市卫健委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健委、临沧市中医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是未就业状态,即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就业拟聘用人员办理好相关与原单位的解除聘用关系的手续,或2020年的毕业生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规培资格等,在线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来医院报到经医院考察考核合格后,在临沧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聘用前的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聘用文件后,签订为期8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关于本次招聘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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