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来源:湖州人才网 2020-02-26 13:01:47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有关精神,我院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教师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位于“两山”理念诞生地、“美丽乡村”发源地、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浙江省湖州市,是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统筹指导下,由中共湖州市委建立的一所以研究生态文明理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生态文明实践、推广生态文明经验为特色的干部学院,是学习、研究和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阵地。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与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合署办学,形成“校院融合、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成立以来,学院入选中组部公布的全国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备案目录,并荣获生态环境部颁发的“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或双一流院校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业
 

岗  位 人  数 专  业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4 0101哲学、02经济学(生态文明研究方向优先)、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50103汉语言文字学、0503新闻传播学等专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我院教学研究工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三、相关待遇


  1、享受湖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博士学历人员享受35万元购房补助,自正式引进后未购房的3年内,每月发放15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享受5万元购房补助,自正式引进后未购房的3年内,每月发放1000元租房补贴。)


  2、在服务期内学院给予最高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0日


  2、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三天门路6号


  3、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59161


  4、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接收邮箱:181729528@qq.com。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报到一般不晚于2020年8月底。


  (二)资格审查


  按规定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遴选后向符合条件者发出面试通知。


  (三)面试


  我院统一安排开展面试,考生食宿由我方负责,同时可报销单程交通费,报销按财务规定执行,不含飞机票、高铁和动车一等座票、普通火车软卧软座车票、出租车票、私家车费用以及其他不得报销情况。


  (四)试讲


  根据面试成绩,按1:3比例进入试讲程序。试讲安排在学院内择日进行。试讲结束后由我院给予测评打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开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人才网、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官网、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九)其他


  1、应聘者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2、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反映,反映电话:0572-2175933,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附件: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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