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递补招聘财务聘用制工作人员7人公告

来源:福州高新区 2020-02-26 15:01:09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递补招聘7名财务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报考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应聘人员递补补充招聘7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补充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参加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未聘用人员;
 
  2.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四、招聘步骤
 
  1.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用人单位+本人姓名”命名(如“区政法办公室+张三”)后,将电子版电邮至:fzgxqgkzp@163.com。
 
  2.报名时间:2月26日8:30至2月28日18: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在工作日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591-38201356。
 
  3.体检、考察。根据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成绩,从报考同岗位同类专业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公示及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智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阅。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1.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补充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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