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期间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员招聘2人公告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期间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公告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函〔2020〕29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单位 |
招聘岗位 |
应聘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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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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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检验技师 |
专业技术 |
2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4.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3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有关电子扫描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dcdcrenshike@163.com。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电子材料或扫描件:
(1)个人简历、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网络发放面试通知。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人际交往能力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
面试的时间、地点、其他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报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本次招聘正式录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复为准,体检、考核、公示及相关招聘手续在疫情应急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按本方案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本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八、招聘纪律
在公开招聘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做到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中心纪委将全程参与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祥路4号
联系人:刘老师、顾老师
咨询电话:(028)87036103
监督举报:(028)87035037
邮政编码: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