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德阳旌阳区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人公告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缓解防疫工作压力,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4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旌阳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1名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考核招聘的岗位具体详见《德阳市旌阳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除特别规定外,岗位表中,对学历、从业资格、专技资格等涉及层级的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的均符合该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网站专业目录。
执业(助理)医师卫生资格可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来符合;其类别、范围,可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来符合,也可再交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来符合。
三、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具体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见附件1),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交。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相关规定。
5.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4年2月28日至2002年2月27日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和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旌阳区所属卫生系统在编人员。
7.应当回避的。见本文第六部分之(一)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4日17点(报名时间为工作时间段)。
2.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德阳市旌阳区龙泉山北路325号)。
联系人:孟均 联系电话:0838-2554996
3.报名要求: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
(1)填报《德阳市旌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编人员需要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招聘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应聘人员在任何一项中不合格的,即终止考核,取消其应聘资格,各项均合格者,择优聘用。
1.资格审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证书鉴定方式核实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开考比例。招聘名额达到差额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考核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到1:1开考。
3.综合面试。通过综合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总共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由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现场组织专家组出题进行加试,以最终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成绩排名与查询。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各岗位按考试总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正取体检人员,并在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1、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2.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第二天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四)聘前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通过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3天的聘前公示,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体检结果。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证据线索。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单位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条件考察,盖章开具考察结论书,写明被考察人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应回避等,写明考察是否合格。考察合格者,应立即去解除原有一切人事劳动关系。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聘用确认。聘任确认后,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该人员聘为该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按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聘用确认。
五、其它事项
(一)若本次招考有医院实际招聘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经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其他医院招聘工作完成后,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部分考生到未达到招聘计划医院的相同或相近岗位。
(二)若因资格终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时,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按照省市防疫期间招聘工作要求,面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可先行上岗,相关体检、公示、考察、聘用等手续于疫情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若拟聘人员在以上任一环节中不合格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由德阳市旌阳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旌阳区人社局、旌阳区卫健局。
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838-2556283
附件1.德阳市旌阳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