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时政:3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春暖花开的3月,又有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可免、减增值税,多项交管业务网上办,个税年度汇算开始,新《证券法》施行……
免征、减征增值税
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多项交管业务网上办
公安部发布多项交管改革新措施。3月1日起,北京等16个城市先行试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上海等6个省(市)先行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深圳等地先行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个税年度汇算开始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年度汇算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多预缴了个税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都需要办理此业务。
新《证券法》施行
新修订的《证券法》3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拔除网络生态“杂草”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购买理财保险维权更有保障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溯源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为避免利益冲突,要求建立投诉处理回避制度,指定与被投诉事项无直接利益人员处理投诉。
规范“三品一械”广告发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法,3月1日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品一械”)的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不得含有“家庭必备”等诱导性内容,“推荐”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
对政府购买服务设“负面清单”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应当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等6类事项不得纳入购买范围;不得以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非遗传承新规定
文旅部发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一般每5年开展一批传承人认定工作,对传承人实施动态管理。
北京:延长就业报到时间
市人社局、市教委发出通知,将2020年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开始时间推迟到3月1日,结束时间延至12月31日;同时延长就业报到和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
天津:推进全民参加医保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山东:文化名城告别“终身制”
《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因保护不力导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遭到严重破坏的,将提出警示并要求整改;整改未通过审核的,将撤销称号并依法追责。
湖南: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
《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3月8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每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妇科检查,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四川: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过程。
陕西:规范开展体育赛事
《陕西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举办体育赛事应配备与赛事相适应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赛事需要落实相关医疗、卫生及安保措施。
贵州:对家庭暴力说“不”
《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劝阻、制止;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宁夏:重罚违法排污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对违法排污行为最高可罚款100万元;经过复查没有改正,继续违法排污的,还可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