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
2020-03-03 15:18:51
昭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昭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用人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男女不限: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户籍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岗位要求
(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经济管理专业人员优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四)满足服务年限的意愿和条件。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昭阳区凤霞路106号市级行政办公区1号楼6楼),联系人及电话:陶子鹏,13887111212,0870—2222691。
3.报名要求: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5张。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步程序。
(二)面试
1.报名人员需参加市国资委组织的面试。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官由市国资委在本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录用排名前2位人员,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以上的人员,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排名前2位的人员,因个人或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按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依次递补。
(三)体检
1.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昭通市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由市国资委与其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服务期限3年。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2.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占用市国资委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正式职工的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市国资委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四、工资待遇
1.工资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联系电话:0870-2222691
监督电话:0870-2225756(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昭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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