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委区政府接待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0-03-05 09:31:52
  莆田市秀屿区委区政府接待中心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秀屿区委区政府接待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莆田市秀屿区委区政府接待中心派驻区委巡察驻点场所(招待所)保洁员。
 
  (二)待遇:按照《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 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秀委办〔2017〕6号)文件规定,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报名条件
 
  (一)学历不限。
 
  (二)年龄5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条件),健康状况良好,当地人优先考虑。
 
  (三)责任心强,服从调度,具备夜间值班值守能力。
 
  (四)需要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功底。
 
  (五)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沟通能力。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
 
  (二)报名地点:秀屿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财政楼209室。
 
  (三)报名方式:在本网页下载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725726510@qq.com(邮件标题:报名表+姓名),联系电话:0594-6724889。
 
  (四)聘用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会以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择优聘用。
 
  面试时要如实提交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再续聘用。
 
  附件:秀屿区委区政府接待中心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莆田市秀屿区委区政府接待中心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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