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州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调1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拟从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原则。
二、工作岗位
选调岗位情况详见《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州机关(参公)单位科员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
2.参加工作时间2年以上(201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6.身体健康;
7.《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2.近两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称职)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日至3月13日。需提供以下资料报送至州委办公室人事科(电话:8223725、15107439495):
1.《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上机操作(以下统称为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岗位需加试上机操作,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上机操作成绩×50%。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办提出意见,核减选调计划,报州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决定取消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五)跟班参训。根据笔试(总)成绩×50%与面试成绩×20%之和由高到低,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进行跟班参训1个月。跟班参训结束后,相关岗位选调工作小组根据跟班参训情况对参训对象打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20%+跟班参训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进行排名(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总)成绩都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跟班参训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方式,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牵头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与调入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的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州委秘书长会会议研究审定,按有关组织人事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在州委办公室人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组全程监督,州委办公室人事科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本方案组织实施。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