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人普办招聘人口普查临时工作人员2人公告
湖州市人普办关于招聘人口普查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口普查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历史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处理能力。
5.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
6.住宿:市区能自行解决住宿。
二、人员性质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暂定2年,年薪待遇不低于5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3月16日的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市行政会议中心2号楼3楼306室,市统计局办公室内)。
3.联系电话:0572-2398687
4.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因新冠状病毒疫情情况特殊,故报名采取网络登记、本人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络登记所需材料及方式: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或拍照)统一上传至招聘邮箱hztjjnyc@163.com。上传材料包括招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照片等资料。
5.应聘人员应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录取办法
1.考试时间:定于3月2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为申论,权重占60%,面试占40%。根据综合考试结果择优聘用。聘用时,需提供本人的政审材料和近半年内的健康证明。
五、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湖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湖州市统计局 )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