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直机关工委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0-03-05 16:19:10
  海珠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后勤保障及办公室日常运行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处事能力、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熟悉机关办公室相关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3日后出生);
 
  4.获得中专以上学历,有社会工作经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持有驾照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计生证明(包括未婚,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居住证等有关证明,填写《海珠区直机关工委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自己的姓名+报考管理辅助类雇员命名(例:张三报考管理辅助类雇员)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hzjgdw@163.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4日至3月7日
 
  3.考试项目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笔试采取主观题方式,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由考生按照招考单位出具的题目撰写一篇方案或议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笔试时间、题目将以电话和邮件形式通知。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时所有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等能力。由本单位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将错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9088192,监督电话:020-8908819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
 
  本公告由海珠区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海珠区直机关工委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海珠区直机关工委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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