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招聘农村幼教点辅导员65人公告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 2020-03-06 10:02:33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根据《凉山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村级幼教点辅导员聘用条件和程序〉的通知》(凉教〔2015〕103号)及《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东县“一村一幼”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9〕8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教点辅导员65名,幼教点辅导员不占事业编制,主要从事幼儿普通话辅导、行为习惯养成、知识启蒙教育等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职位、范围、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就近选聘”的原则择优选聘。


  (二)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辅导员65名(详见附件1《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范围、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刑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学前教育。


  2.原则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我县少数民族聚居村幼教点(野租乡辖区内幼教点)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3.年龄及性别要求。年龄在18周岁(2002年3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


  4.户籍要求:报考者原则上须属会东县户籍,户籍不在会东但丈夫户籍在会东县的报考者可视为会东县户籍,户籍地以其丈夫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在县城机关或社区的可视为鲹鱼河镇辖区户籍;会东县户籍的生源地考生,入校前户籍在会东县,现户口暂未迁入会东和已迁入会东由原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以入校前户籍所在地为准,需出具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单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父母一方单位出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聘用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布聘用信息,宣传动员。本公告在会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会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各乡(镇)中心校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布聘用信息,广泛宣传聘用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10日学校审核,11日各学校将审核合格人员招聘材料汇总报送到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人事股复核。


  2.报名地点:报考幼教点所在乡(镇)中心校。本次聘用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不含学历证明类材料)、户口簿(户籍不在会东的报名者需提供结婚证及丈夫的户口簿)、教师资格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以及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审查合格后由本人填写《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对本人的综合评分合计进行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如报考者提供了虚假信息,将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一切后果。


  三、聘用办法


  根据报考者所具备的各项规定条件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详见附件3《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考聘综合评分计分细则》)。


  若招聘岗位拟聘的最后一名人员的综合得分有并列的,按照下列条件依次优先聘用:①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②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③学历高者优先; ④户籍(首先本村户籍的优先、其次为本乡(镇)户籍); ⑤前几项都无法区分确定的采用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招聘岗位设置表》内确定的幼教点纳入本乡镇加分范围。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


  在报名审核结束后如尚有岗位无人报名,则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可重新选择空缺岗位报名(如有空缺岗位将在全县汇总后另行发布),聘用程序不变;


  (一)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2.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二)政审。审查合格人员填写《会东县招聘农村幼教点辅导员考核考察(政审)表》(附件4)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幼教点所在乡(镇)中心校考核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三)公示拟聘。对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及附加分等与聘用岗位相关的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拟聘用为幼教点辅导员。


  (四)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培训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未经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聘用。


  (五)签订合同。培训合格正式上岗后,由所在乡镇中心校与被录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本人、乡(镇)中心校(幼儿园)、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各执一份,合同两年签订一次,聘期内不得擅自离岗。聘用期内若不能胜任工作,聘用单位可以解聘;聘用期内若发生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可随时解聘。聘用期内如因所在幼教点幼儿人数减少,达不到规定开班人数,需撤并幼教点的辅导员自行解聘。因幼儿减少缩减幼儿班数的按照招聘时的综合得分从低到高依次解聘。


  四、管理


  幼教点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幼儿园)负责。


  五、待遇


  (一)工资。每人每月按2000元标准执行,其中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年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为1650元),剩余部分按照岗位津贴发放。


  (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学校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公告由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422612


  附件1: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招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考聘综合评分计分细则.xls


  附件4:会东县招聘农村幼教点辅导员考核考察(政审)表.doc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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