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临沂河东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4人公告
2020年河东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体系,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充分就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4名就业困难人员,岗位为辅助性、临时性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设置的工勤服务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河东区户籍人员或河东区常住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
(三)在本市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录用。
三、报名程序及应提供的材料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2日(为避免报名人员聚集,报名人员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报名时间,根据预约时间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河东区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科。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需从“河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或“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创业证》(处于失业状态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二)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
1、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将通过电话形式进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依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服从调剂安排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聘用。
2、体检及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相关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山东公共招聘网、河东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四)聘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为了缓解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动员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期间应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多形式实现就业。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除自首次上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外),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539-2109727(法定工作时间)
(二)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39-8381627(法定工作时间)。
附件1、2020年河东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及职位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