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0-03-12 11:20:57
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公告
大溪河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服从单位管理分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应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2020年3月12日起至3月17日
报名地点:大溪河镇党政办
联系电话:17355075007(孙其昕)、15505507978(薛小远)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个人简历,以上报名的各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体检
应聘人员需参加大溪河镇人民政府组织的面试,时间、地点由大溪河镇人民政府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考核工作由大溪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考试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根据考生成绩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面试和体检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面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考核达标,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工资2200元/月,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与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同等节假日休息待遇。
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附件:大溪河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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