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州气象部门招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15〕53号)、《湖南省气象部门毕业生录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现将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气象部门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数量
本次湘西自治州气象部门公开招聘2人。具体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岗位及职数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届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气象网(http://www.hnqx.gov.cn)公告、同时向相关院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20时。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实地报名
①应聘者实地到湘西自治州气象局人事教育科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和材料电子档。
②应聘者需提供材料:《报名信息登记表》此表需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下载,或者和湘西自治州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索取《报名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登记表中相关表格、个人身份证、个人电子简历内需附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告单、奖励证明、论文(可选)等材料的扫描件,将所有材料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打印,并提交报名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档和联系方式。
③电子简历文件名以“姓名+性别+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单位+是否服从调剂”命名。例如:张三+男+理学学士+南气+大气科学+**县局+是(否 )。
(2)电子邮件报名。
①电子简历要求:应聘考生需提供:《报名信息登记表》,此表需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下载,或者和湘西自治州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索取《报名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信息表相关表格、个人身份证、个人电子简历内需附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告单、奖励证明、论文(可选)等材料的扫描件,所有的扫描件全部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一并发送至(e-mail: 7432002@qq.com)邮箱。注意,毕业生联系电话请放在显著位置。
②简历文件名以“姓名+性别+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单位+是否服从调剂”命名。例如:张三+男+理学学士+南气+大气科学+**县局+是(否 )。
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可选其一。
3.报名要求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要求应聘者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笔试成绩百分制的6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4月中旬。具体笔试时间另行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个人综合能力、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
(2)根据报考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确定拟考察人员并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以信函委托或者实地派人去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七)体检
1.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经州局党组研究报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和补招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符合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没有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不够的,可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调剂。调剂的岗位进行公示且不少于7个工作日。调剂后的空缺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补录招聘。
(十一)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及报到证后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聘用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气象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43-8227044
邮箱:e-mail: 7432002@qq.com
邮编:416000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18号湘西自治州气象局
湘西自治州气象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