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微山县选聘一般岗位人员18人公告

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0-03-16 10:27:17

  微山县公开选聘微山经济开发区一般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微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微发〔2019〕13 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微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性激励机制,营造充满活力的工作局面,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般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办公室4名,组织部3名,双招双引部4名,产业发展部5名,财务法务部2名,共计18名。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1.面向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含在微山县内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2.面向微山籍 2019 年前(含 2019 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熟悉经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有较强的落实执行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较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微山县内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登录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ishan.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3月18日下午5时前到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在编在岗人员需经单位审核同意。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未进入资格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总分50分。


  (四)面试。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50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考察得分和面试面谈得分,按照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四、薪酬待遇和人事管理


  (一)薪酬待遇。选聘人员待遇按微山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事管理。


  本次选聘人员,原为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在聘期内身份性质不变、职级不变,聘任后实行档案封存,原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等级存入个人档案,工作业绩优秀的可按规定晋升档案职务职级层次和专业技术等级,作为干部交流、职务职级晋升、交纳社保基金及办理退休时的依据。大学毕业生聘任后签订劳务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


  五、选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微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566196


  监督电话:0537—8612380


  附件:公开选聘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般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微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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