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110人公告

来源:(包头医学院)微信公众号 2020-03-17 09:06:26

  包头医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占地面积70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30万余平方米。经过60年建设和发展,已形成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办学格局,以医学为主,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有14个二级学院、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开设22个本科专业。预防医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有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品牌专业5个、重点建设专业2个。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95人,其中本专科生9449人,硕士研究生646人。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6.5万余名毕业生,大批优秀校友成为医疗卫生事业中的著名专家、学者,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现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有5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4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和4个自治区高等教育系统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高等教育系统重点培育学科。


  学校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现有8个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9个包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18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国家非物质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2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2人,内蒙古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34人,“草原英才”个人12人,“草原英才”工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7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1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


  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共计32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1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0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0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46个。


  二、岗位招聘条件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二层次:


  1.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


  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4.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三层次:


  1.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3.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


  5.“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6.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四层次:


  1.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国家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7.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五层次:


  1.“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省部级重大项目主持人;


  6.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7.博士研究生导师;


  8.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第一主研人);


  9.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中青年学者。


  第六层次:


  1.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


  2.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获得者;


  3.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入选者;


  4.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第一主研人);


  5.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或教学成果突出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6.国内一流院校、一流学科及知名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


  第七层次:


  学校教学科研急需,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学历的博士研究生。


  学历、年龄等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确属学校学科建设急需、短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计划,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答辩通过,可按照人才引进程序审批。


  三、招聘需求

 


  四、岗位待遇


  (一)刚性引进


  1.学校提供人才引进费、科研启动费、特殊津贴和住房。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引进费按照最终签订的协议内容支付,其余层次人才引进费在被引进人才正式入职后一次性支付。科研启动费分三次拨付,特殊津贴按月支付,为第一到四层次人选提供住房。第五到第七层次人选学校负责安排临时住宿。

 


  2.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的有关政策执行,校内津贴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3.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条件,人才引进费按双方应享受的待遇分别支付。


  4.第一至四层次人选,原则上可随调配偶;第五、六层次人选的配偶如无法随调,可实行校内聘任制;第一至六层次人选的子女上学问题,由学校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5.科研启动费参照《包头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分三次拨付,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二)柔性引进


  学校按照高层次人才来校服务次数,提供特殊津贴和聘期内的临时住房及交通工具,报销往返差旅费。


  包头医学第一附属医院和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参照学校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


  李老师(0472-7166009 18648269776)


  邮编:014060 邮箱:81827358@qq.com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北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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