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徐州丰县公安局招聘巡特警队员30人公告

来源: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3-17 09:29:56

  丰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巡特警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公安局委托丰县保安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队员30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防暴处突、巡逻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


  2.符合相应的年龄、户籍条件:


  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16日—2002年3月15日之间出生),丰县户籍;


  3.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不限专业;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双眼矫正视力在4.8(含)以上,身高为170厘米(含)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或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被公安机关解聘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0)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网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中国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


  2.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3月26日17: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 3月16日9:00-3月27日17:00


  4.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3月28日17: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3月29日17:00


  (二)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缴费标准:考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体能测试后,与丰县公安局联系退回)。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丰县公安局陈述申辩。


  4. 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16-89215108)。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体能测试


  根据考生年龄,分2组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


  1、男子青年一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双杠臂屈伸,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30%、40%、30%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25周岁以下(含25岁),以体能测试当日为基准日)。


  2、男子青年二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30%、40%、30%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26-30周岁(含30岁),以体能测试当日为基准日)


  考生必须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含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二)资格复审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体能测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体能测试成绩相同者,以1000米跑成绩优先,再相同者,以1000米跑时间短者优先。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丰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环节的资格。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不超过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相加构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报名网站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为先,再相同者,以1000米跑时间短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丰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及《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丰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为先,再相同者,以1000米跑时间短者优先。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录聘人员与丰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统一使用。聘期三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80%执行(含企业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中国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丰县公安局                     0516-68603650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               0516-89215108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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