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长汀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来源: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0-03-17 13:36:47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确保发改局行政审批窗口高质量运转,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服务人员1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严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2.学历专业要求:第一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法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管理学类。聘用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可查询认证。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一年及以上窗口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40周岁)。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还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违反综治、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3.报名地址:兆征路成业楼202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咨询电话:0597-6836638;
 
  三、招聘方式
 
  1、严格标准条件,逐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考试同时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
 
  2、参加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明(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4)进入考察阶段者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即无不良记录)。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计算机实操+面试方式,其中机考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计算机实操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必备的办公软件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在计算机实操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4.考察、体检、公示。按照笔试、面试、附加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和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进行。
 
  根据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县发改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岗位聘用人员。
 
  四、聘用程序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与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受聘人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在村(社区)任职的,应先解除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首次聘用时间一年(试用期一个月),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实绩续签下一年度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内认定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在参加招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主要工作和工资待遇
 
  主要负责长汀县发改局行政审批窗口相关业务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发改局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根据工作实绩发放年终绩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委托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实操考试和面试考核工作。
 
  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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