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人公告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0-03-17 14:28:39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历、年龄等要求如下:

 

岗位

名称

人数

学历

专业

性别

年龄

其他条件

技术技能岗位

1

大专以上

医学、汉语言文学、法学、管理学、计算机技术等相关专业优先

不限

40周岁以下

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基础,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窗口服务岗位

1

医学、汉语言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20日。联系人:陈中贝;联系电话:8911581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件、照片等扫描件以电子资料形式发送至邮箱410787899@qq.com。


  三、考试、体检和聘用


  (一)考试和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察文字材料水平。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组织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本人放弃,不足人员按程序递补。


  (三)聘用。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递补。本此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待遇、管理


  1.聘用人员按照党政机关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财政相关标准执行,年薪约4.8万元人民币(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85080590。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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