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来源: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0-03-17 14:55:23

  2020年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为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洋和渔业经济发展战略、海域海岛可持续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牧场建设、水生生物育种和增养殖、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以及渔业技术的推广和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科研人员1名,从事海洋牧场建设、水生生物育种和增养殖等研究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1974年3月17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专业为水生生物学、水产、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海洋生物、海洋生物学、海洋生态学、生态学(海洋生态学方向)、海洋科学、生物学(水生生物学方向)。


  注:括号内为研究方向。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底前取得外(受疫情影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取得的,可适当延长取得时间,延长时限在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网站公告),其他须于2020年3月1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下载《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ytscsbgs@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立即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到考生个人邮箱(默认发送《报名表》的邮箱)。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4月28日12:00。应聘人员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的《报名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携带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具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报名表》、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等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学位证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按规定时限到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办公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32号内2号306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网站(http://hyj.yantai.gov.cn)查询。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研究确定后在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网站及时公告。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具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须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如直接考察,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少形不成竞争的,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直接组织考察。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评,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如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较多,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可增加初试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初试)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其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或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无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简章由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920017(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0535-6920251(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


  监督电话:0535-6920176


  报名电子邮箱:ytscsbgs@163.com


  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http://hyj.yantai.gov.cn)


  附件1.2020年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docx


  附件5.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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