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海曙区洞桥镇政府招聘工程管理人员公告
洞桥镇政府关于招聘工程管理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程管理人员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建设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投资;
(2)现场督促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确保工程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流程规范;
(3)施工方案的审核,及时处理并上报重大问题,管理现场签证及工程备案等;
(4)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参加图纸会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二、任职条件:
(1)男性,45周岁以下,土木工程、民工建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建筑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2)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范,精通建筑设计及施工管理、验收规范等各环节工作;
(3)严谨细致、清正廉洁、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及计划控制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报名地点:洞桥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党政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3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①身份证、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工作简历等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填写《洞桥镇招聘工程管理人员报名表》,表格在洞桥镇政府网站下载一式一份;④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考及录用办法
(一)考试
所有报名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3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不合格者淘汰。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镇组织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洞桥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三)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65705
洞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