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改革和本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本省法院系统以及本市基层法院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法官助理3名、会计人员1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参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5.原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1.法官助理:面向本省法院系统选调,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限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院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工作经历;
2.会计人员:面向本市基层法院选调,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限会计学、财务管理或近似专业,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院和1年以上财会岗位工作经历。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3月17日至27日,将选调条件和名额、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湖南法院网和岳阳法院网等网站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市基层法院采取个人报名和基层法院党组推荐的双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交所在基层法院政治部,基层法院政治部初审合格后,收集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统一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推荐。
本市基层法院外的报考人员请直接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办公楼617室),也可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本人)方式报名(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求索西路332号,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414000,电话:0730-8685127)。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上午8点至4月3日下午17点(工作日)。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417778805@qq.com,用于制作准考证),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发表文章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均用A4纸张复印;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的公章)。报名登记表请在岳阳法院网公告栏下载,用A4纸张打印。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按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各职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笔试内容:法官助理考法律知识(50分)、申论(3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财会人员考财会专业知识(50分)、申论(3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发表文章等有关资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2.面试其他事宜。(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与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视情况调整选调计划。(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总分相同的,依笔试成绩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不予录取,进入体检环节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对经过考察组考察后的拟录用人选,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后,在岳阳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确定拟调人选和录用
公示无异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报省高院、省编办等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省高院、岳阳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岳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监察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30-8840609,0730-8685113。
(三)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岗位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0-8685127。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