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50人公告
宁城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工作方案
为推进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加强全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赤党办发[2018]17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6人,调解辅助人员24人, 共50人。
岗位设置:镇乡街调委会设专职调解员18人、调解辅助人员18人,共36人;县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专职调解员8人、调解辅助人员6人,共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
4.没有劳动(劳务)合同纠纷;
5.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1.镇乡街专职人民调解员
(1)户籍:限本镇乡街户籍人员;
(2)年龄: 至报名截止之日年满35周岁以上(1985年3月30日前出生),65周岁以下(1955年3月30日后出生);
(3)学历:高中以上;
(4)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2.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
(1)户籍:限本县户籍且长期居住天义城区;
(2)年龄:至报名截止之日年满35周岁以上(1985年3月30日前出生),65周岁以下(1955年3月30日后出生);
(3)学历:大专以上;
(4)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3.调解辅助人员
(1)户籍:镇乡街调解辅助人员限本镇乡街户籍,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辅助人员限本县户籍且长期居住天义城区;
(2)年龄:至报名截止之日年满35周岁以上(1985年3月30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0日后出生);
(3)学历:大专以上;
(4)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5)能熟练运用网络信息应用技术,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和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并在合同期限内的人员;
2.村(社区)脱产干部;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自2020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在宁城人力资源网(网址:ncrlzy.cfedu.net)和宁城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ningcheng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30日(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镇乡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到所在地司法所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费70元;专业性行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到宁城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五楼503室)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费70元。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所报岗位类别填写对应的《报名及资格初审表》一份,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下载;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辅助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镇乡街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辅助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镇乡街司法所负责,专业性行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辅助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笔试对象为调解辅助人员,考试由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试卷。
3.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宁城人力资源网和宁城县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4.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以镇乡街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单位公布。
(四)面试
1.镇乡街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提出筛选意见,经镇乡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研究,推荐2人进入面试;专业性行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人数多于24人需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4名进入面试,少于或等于24人直接进入面试;镇乡街的调解辅助人员以镇乡街为单位按笔试成绩取前2名进入面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辅助人员按笔试成绩顺序取前12名进入面试。
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宁城人力资源网公布。
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只能用汉语作答。
5.面试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专职人民调解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镇乡街专职人民调解员以镇乡街为单位取第1名进入考核,若出现成绩并列情形,则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若无优先条件的,则加试一轮确定考核人选;专业性行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取前8名进入考核,若出现第8名成绩并列情形,则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若无优先条件的,则加试一轮确定考核人选。
调解辅助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镇乡街调解辅助人员以镇乡街为单位取总成绩第1名进入考核,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辅助人员取总成绩前6名进入考核;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形,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无优先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同时进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宁城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体检
1.体检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采取阅档、实地考核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城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由县司法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司法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合同(60周岁以下非退休公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60周岁以上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并上意外保险。
六、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宁城人力资源网发布,请予关注。
相关政策事宜咨询电话:
宁城县司法局0476-427709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七、本方案由宁城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表1:《宁城县司法局招录镇乡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及资格初审表》
附表2:《宁城县司法局招录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及资格初审表》
附表3:《宁城县司法局招录镇乡街调解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表》
附表4:《宁城县司法局招录专业型行业性调委会调解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