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埔区黄埔街道环卫监督管理站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0-03-18 10:40:49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环卫监督管理站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黄埔区关于规范专职督导员和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督导员用工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埔城管办〔2020〕2号)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共10名。
 
  二、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垃圾分类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节假日、公休假日经常加班,且不定时上夜班,能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熟悉垃圾分类政策法规,有相关从业经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不拥护、不执行,甚至抵触对抗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政策外生育未处理及处理期未满五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环卫监督管理站(黄埔区丰乐南路裕丰围西一街一号之二)(公交车站:丰乐南路总站、地铁:裕丰围 B出口)。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31600162。
 
  3.报名材料: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打印并填写《黄埔街环卫监督管理站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也可现场报名时取表填写。
 
  上述证件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确认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为面试。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1.面试由黄埔街环卫监督管理站组织开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凭证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凭证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3.考试成绩。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的6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复审与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按照广州市及广州市黄埔区各项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凭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 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关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均计算截止至2020年3月25日;关于学历要求,均须在2019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关于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均计算截止至2020年2月29日。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环卫监督管理站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60016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附件:报名表.docx
 
  黄埔街环卫监督管理站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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