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非在编驾驶员2人公告

来源:厦门人才网 2020-03-19 08:42:29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2名非在编驾驶员
 
  残联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人民团体。因工作需要,我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驾驶员2名,从事驾驶兼综合岗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户籍、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厦门本市户口及岛内有固定住所的优先。
 
  5.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6.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素质。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各类办公软件。
 
  8.具有C1类及以上驾照(持有A1类驾照优先),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具有较强交通安全意识,无交通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材料提交
 
  1.《厦门市残联招聘非在编驾驶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毕业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二寸免冠相片2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提交本人文字作品,题材不限,不少于800字。
 
  请应聘人员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寄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处收或者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xm5203672@163.com(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68号;邮编:361012;联系人:刘杰灵,电话:0592-5203672)。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谢绝来访。注意:2020年3月30日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布在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试由笔试(30%)、技能实操(30%)和面试(40%)组成。
 
  笔试:采用命题写作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3日(周五)上午9:00;考试地点:如报名人数30人以下则在市残联10楼会议室,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另行选址。
 
  技能实操:1.根据驾驶员岗位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2.根据综合岗位工作特点,考察计算机系统操作和office办公软件使用。技能实操考试初定于时间4月3日(周五)下午15:00;考试地点:市残联12楼会议室集中。
 
  面试:采用综合能力方式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和技能实操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派遣人员入职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综合表现,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故退出聘用资格的,由市残联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以上考试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等特殊原因,将视情况推迟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用工形式及待遇
 
  聘用后,按照厦门市市直机关非在编人员管理程序,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可续签。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市残联非编招聘领导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0年3月30日)。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认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拟聘用人员需提交2016年以来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并签订未领取我市车改补偿金个人承诺书;如之前因车改已经领取我市车改补偿金的人员,需退还补偿金方可聘用。
 
  (九)本考试简章由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处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由市残联非编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人:刘杰灵
 
  联系电话:0592-5203672
 
  电子邮箱:xm5203672@163.com。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厦门市残联非在编驾驶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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