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四平双辽市在委培生中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双辽市在委培生中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队伍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委培生中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协助各单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委培生的范围是指:双辽籍1998年至2001年期间毕业的委培生,毕业后未分配或分配后未上班、未开工资即下岗人员(不含定向生和统招生以及上班后国企改制解除劳动关系领取过失业补偿金人员)。认定标准原则上需要四证俱全,即:身份证、毕业证书、委培协议、报到通知书。不能提供委培协议的,报到通知书能够体现委培生的可视为符合认定条件。不能提供“四证”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岗位方向
拟招聘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辅助工作岗位。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条件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收考生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8:30—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双辽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报名当天考生须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温馨提示: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准进入报考大厅);
2、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委培协议、报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红底照片3张、《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打印,签名处须本人手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如不报名或未按规定、未按期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间为一天;
4、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试成绩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入围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考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
1、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2、笔试、体检、政审,有一项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1、拟聘用人员安置岗位采取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选岗。一经聘用,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安置;
2、本次考试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初次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初次备案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核细则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方案或本单位本行业考核细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工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2200元;
4、按照有关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参加今后所有委培生的聘用考试。
八、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考试公告和信息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434-7662955
中共双辽市委双辽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人:张新刚
业务咨询电话:0434-7667018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 丰悦
信息来源: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辽市委培生调查摸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