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荔湾区金花街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0-03-20 09:59:17
荔湾区金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荔湾区金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执法队协管员: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2、性格开朗,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有一定工作经验、持驾照者优先;
4、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5、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上班时间服从排班轮班制,适应加班的工作;
6、有驾驶证优先。
二、工资待遇
按照《金花街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3月19日—3月23日,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jinhua408@163.com,请注明应聘岗位,每位求职者只可以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3月23日;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金花街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请注明应聘岗位,只可以应聘一个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金花街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工作由金花街编外人员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或黎小姐 联系电话:8107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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