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3-23 08:04:59

  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派驻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驻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所需专业

其他要求

综合岗位

1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文秘类专业

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和综合能力。

业务岗位

3

本科及以上

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管理学专业

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计算机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考察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五点止。


  报名邮箱地址:16042520@qq.com


  咨询电话:0578-209166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相关证件(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报名时一并上传到指定的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


  (三)比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情况进行比选,确定面试对象;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临时用工时间为2年,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报名表


  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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