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17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3-23 08:15:15

  2020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百余年办学历史中形成了“传承宁波商帮精神,培育现代商帮人才”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总占地面积964亩,其中本部占地401亩,宁海校区150亩,慈溪校区413亩。设有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明智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与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模具工程中心和智能家电工程中心等3个科研机构,共有28个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1133余人,成教学生5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627人,专任教师408人,“双师型”教师占比85.42%,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7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2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对象


  1.正高职称人员


  (1)具有正高职称,熟悉本学科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带领团队开展学科专业建设的水平。


  (2)在所从事领域已经取得较明显的学术科研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学院组织评定确认在本学科某些领域取得了较高的学术成就。


  (3)年龄45周岁以下。


  2.优秀博士研究生


  (1)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有突出的研究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组织能力,在科研上有较好的发展潜力,研究方向经学院组织评定确认为学院急需的重点建设专业或科研平台方向。


  (2)年龄40周岁以下。


  上述二类引进人员,均需提供反映能力的有关证书、发表论文和论著等详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相关待遇


  1.向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35-60万元;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根据宁波市政策享受相关补贴;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上浮,具体金额面议。


  2.向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提供3-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协助安排高层次人才(教师)配偶的工作,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教师)子女的入学问题。


  五、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职称)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带头人

教师专技

4

经济学类或金融学类或经济与贸易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面向全国

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专业带头人

教师专技

3

电子信息类或电气类或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专业

专业带头人

教师专技

2

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或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

专业带头人

教师专技

2

建筑类或土木类或力学类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或建筑经济或建筑智能化专业

专业带头人

教师专技

3

机械类或能源动力类或电气工程专业

专业带头人

教师专技

2

设计学类专业或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专业带头人

教师专技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政治学类

合计

17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和职称取得时间、入党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且所学课程相近率应不低于50%。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发至rsczp@zjbti.net.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载;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报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资格初审: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4.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核前,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


  学院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院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院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至诚楼401室)


  邮编:315012


  网址:https://www.zbti.edu.cn


  E—mail: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系人:刘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附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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