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县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来源:芜湖县人民政府
2020-03-23 09:05:13
芜湖县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为选出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城管法律顾问队伍,更好发挥城管法律顾问参与、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外脑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以及《芜湖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芜政秘〔2019〕38号),现将县城管局法律顾问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责
(一)遴选人数:本次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单位。受聘律师事务所选派2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培训、法制宣传、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内部管理、涉法信访等方面提供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两年(2020、202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二)法律服务费用不超过2万元/年。涉及我局复议、诉讼案件或其它专项法律服务需要代理的,依法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按有关规定计价并给予一定优惠。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应当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及行业处分;
(四)熟悉本县县情、社情、民情,精通行政法、合同法、诉讼法方面法律法规,熟悉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了解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并曾担任过行政机关法律顾问;
(五)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四、报名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及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等,从业人员概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二)拟选派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历、执业特长、主要诉讼(非诉)案例、研究成果、荣誉等材料;
(三)其他材料。参聘律师事务所须对上述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送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单位名称,封面和密封袋的封口均需加盖公章。资料不予退还。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3月23日,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县城管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公布县城管局法律顾问的遴选条件、报名和推荐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二)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社会律师可以自愿填写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12:00止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到县城管局。
(三)审核考察。县城局对报名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考察,确定县城管局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县城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
(四)社会公示。法律顾问的初选人员经县城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确认为法律顾问。
(五)聘任签约。 2020年4月,县城管局向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周春联系电话:0553-8791203,现场递交、邮寄地址:芜湖县行政三号楼。)
芜湖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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