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越城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越城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越城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岗位1:办公室文员(1名)
岗位2:养老服务(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2.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1: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文秘、法律等相关文科专业;岗位2:财会专业)。
4.工作经历:岗位1,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岗位2,有2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历。
5.有下列情形不能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25日(周二至周三),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805室,咨询电话:85122830,85725969。
3.报名资料:报名表(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及时在越城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3的,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成绩的60%。
2.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附加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证书的,总分加1分;获得中级的,总分加2分;申请加分的,需在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须在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前完成。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越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为1500元。
2.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能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3.录用人员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约6万元/年(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