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队伍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平桂区在岗区级、乡镇级和村级三级扶贫信息(档案)员共招聘1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2名,面向平桂区在岗区级、乡镇级和村级三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10名(由平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至2002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基层服务项目。
(二)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需在平桂区内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需在平桂区内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
平桂区扶贫信息(档案)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平桂区区级、乡镇级、村级三级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
(三)在扶贫信息(档案)员岗位上积极主动作为,兢兢业业、业绩突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验)、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3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3月23日前,可通过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现场报名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平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4楼410人事股办公室)。
4.资格审查: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1)户口本;(2)身份证(有效期内);(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表2份。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若报考者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的一个职位。
(三)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信息技能操作分值满分100分;共计400分。
1.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
2. 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信息技能操作时间:2020年4月12日。
3.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通知书领取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地点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4.开考比例: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向平桂区组织、人社部门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调整招聘计划。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0年4月3日前。
5.加分条件:少数民族加3分。
6.成绩公布: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结束后五天内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由平桂区组织部、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上午8:30—18:00。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平桂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扶贫信息(档案)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1:3比例按实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面试;
4.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5.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 、15:00—18:00,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信息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确定体检人选,由平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考核
由平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2020年4月30日前。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5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平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平桂区委组织部干部三股0774-8831381;平桂区人社局人事股0774-8832433)。
附件:1.2020年贺州市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