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招聘专职安监员公告

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0-03-23 10:35:05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公开招聘专职安监员公告
 
  为加强我街安监队伍标准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监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安监中队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吃苦耐劳、需24小时轮岗值班。
 
  3、严格服从上级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8、具有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专业优先聘用。
 
  9、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1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在本辖区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持有《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0、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本次招聘的专职安监员,工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7万元/人/年。
 
  (二)社保津贴。专职安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0年3月20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1日至3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组织办(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三楼309室,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81522426)。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海龙街招聘专职安监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组织办邮箱lwhlzzb@163.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招聘专职安监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无犯罪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组织办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才可以开考,在第二次延期公告后报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在实有报名人数基础上开考,如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则按实际情况对应岗位招录。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机试二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成绩构成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50%、机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于结束后个3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式和聘用
 
  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依程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机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报名、机试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组织办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附件:海龙街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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