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镇海区庄市街道招聘工作人员5人简章
镇海区庄市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庄市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治安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病史;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三、招考办法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材料(党费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zsjd1285@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影响诚信记录)。
(3)合格报名人数低于报考岗位数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年龄、户籍统一截至2020年3月31日。
2、笔试及面试。街道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知识(一门,含写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空缺时,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决定。
4、录用。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待遇按街道相关规定落实。上述岗位均实行劳务派遣,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庄市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联系人:陈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691285 55886209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70、178号
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