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喀喇沁旗公证处招聘2人公告
来源: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政府
2020-03-26 10:58:47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公证处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公证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公证事业的发展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公证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1名和公证辅助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招聘人数
(一)岗位:公证员(聘任制)、公证员助理
(二)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或者具有两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30日(节假日顺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喀喇沁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13451333799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公证处招聘公证员报名表》;②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个人简历、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邮箱:952321540@qq.com)根据报名顺序分批通知并组织面试。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照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最后按面试情况(不用笔试)确定对象。
四、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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