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来源: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0-03-26 13:36:58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岱山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岱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岱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编外人员,从事衢山镇动物检疫协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
1、岱山县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76/index.html);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45 周岁以下(197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畜牧兽医、动物检疫相关专业背景,具有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或动物检疫员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以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夜间畜禽检疫工作;
4、具有符合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户籍不限、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面试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报名地点:高亭镇鱼山大道689号(县行政中心B1楼),岱山县农业农村局421室。
联系方式:7332687,方先生。
招聘形式: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培训、岗位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四、体检
(体检应按照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确定体检标准,也可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岱山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协检员主要从事夜间一线的检疫工作,协助官方兽医从事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外来动物及产品报验工作和现场采样工作。录用后工资待遇按岱山县农业农村局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实施办法执行。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上岗培训不合格、不服从分配的一律不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岱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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